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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土部嚴禁借基本農田劃定擅調土地規劃

  土地改革漸漸進入深水區,更要控制風險。

  12月9日,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印發 《基本農田數據庫建設有關事項的說明》(以下簡稱《說明》)稱,地方不得借基本農田劃定之機擅自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。而在此之前不久,住建部和國土部剛剛"對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堅決叫停,並依法查處"。

  一位接近國土部人士告訴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,土地改革將慢慢進入落實階段,以往集體用地流轉、小產權房等存在爭議的問題將逐漸有明確解決辦中古車貸款利率~車貸利率最低的銀行推薦法,但目前關鍵還在於控制風險,防止地方政府和企業借機圈地搞投機。

  《說明》稱,基本農田劃定是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要工作,不得借機擅自調整規劃。地方政府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,不得涉及基本農田佈局調整,應當嚴格執行。

  按照國土部的要求,各地在劃定基本農田過程中,要依據《基本農田劃定技術規程》規定嚴格執行,如涉及基本農田調整,應依法定程序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。嚴禁借基本農田劃定之名,為城鎮發展或建設占用需要,未經批準修改規劃,擅自將基本農田保護區內應予保留的耕地劃出。嚴禁地方借機隨意調整基本農田佈局。

  《說明》提出瞭對新劃入基本農田的要求。新劃入的基本農田土地利用現狀應為耕地,但四類耕地禁止新劃定為基本農田。

  這四類是:坡度大於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、易受自然災害損毀的耕地;因生產建設或自然災害嚴重損毀且不能恢復耕種的耕地;受重金屬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耕地,或治理後仍達不到國傢有關標準的耕地;未納入基本農田整備區的零星分散、規模過小、不易耕作、質量較差的低等級耕地。

  數據顯示,截至2011年底,中國耕地保有量為18.2476億畝,逼近18億畝的紅線。上述人士告訴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,有些地方迫於經濟發展需要,會想方設法增加建設用地面積和指標,一畝耕地和一畝建設用地對地方的GDP貢獻顯然後者效益更高。

  "在土地改革的背景下,很多地方會巧立一些名目將農村集體用地、宅基地花蓮市青年創業貸款和耕地轉化為經營性用地,這種現象需要引起關註。"這位人士說道,國土部也是出於對國傢耕地的保護而出臺明確要求,而四類禁止劃入的耕地則是防止地方濫竽充數後,將位置好的耕地騰挪成建設用地。

  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近期接受專訪時候也表示,農村土地制度改革,有3條底線是不能突破的:第一,不能改變土地所有制,就是農民集體所有;第二,不能改變土地的用途,農地必須農用;第三,不管怎麼改,都不能損害農民的基本權益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bj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3-12-12/07582534321.s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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